文:林沛
新加坡自治邦于1959年12月3日开始举行的效忠周,各阶层代表行经市政厅接受新任国家元首尤索夫依萨的检阅(Courtesy of 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我们的历史意识,忽然变得空前强烈。空前,是不留余地的用词。这么说,貌似鲁莽,没有丝毫保留,其实不过针对全国范围连续长时间开展运动,进行历史“宣教”这个国家举措,做一个如实的写照罢了。
被淹没了的SG60
四年前(2015年),我们刚有过覆盖全国长达一年的SG50庆祝活动。这个“50”,说的是我们独立五十周年庆;源头是1965年8月9日脱离马来西亚,独立的新加坡共和国于焉而生。今年(2019年),SG200(SG Bicentennial)纪念活动又来,同样为期一年,同样覆盖全国。这个“200”,说的是新加坡开埠两百周年;源头是1819年莱佛士看上了这个位处马来半岛南端的小岛,据说,小渔村从此脱胎换骨,新加坡的现代化于焉开始。
说到周年庆祝或周年纪念,2019年本当还有一个SG60,只是如今淹没在正闹得沸沸扬扬的SG200下面,一时不见了。这个“60”,说的是我们“建国”六十周年庆;源头是1959年6月3日新加坡成为自治邦这个“国庆”(National Day),“全面”内部自治的民选政府于焉上台。
实际上,拿周年说事,被淹没的SG60,也许比淹没它的SG200要来得更顺理成章。它没那么久远,还有见证人在。起码不必为了给活动寻找正当性浪费许多唇舌,如目前这样,究竟是纪念还是庆祝、是登陆还是开埠、是200年还是700年,是尊重历史还是尊崇殖民,都要煞费思量地再三斟酌,解释折腾半天。
1960年6月3日纪念第一个国庆的首日封(林少彬珍藏)
至于和SG50相比,SG60似乎也较有清晰而且喜庆的面目。SG60是一张张集体谱写成的大笑脸,人们兴奋上街,涌到政府大厦前的广场,见证宣布实现“全面”内部自治和新的民选政府上台的群众大会,齐声发出众志成城的胜利欢呼(终于有这么一天)。SG50有的则是一副垂头落泪的哀容,从电视屏幕上播放出来,定格在国人的心中(怎么会这样)。
我们本来庆祝的是6月3日;然后,为了宣示马来西亚,变成9月16日。接着又提前来到8月31日,因为其他人都在8月31日庆祝。再下来,只好是8月9日了,这个8月9日不是我们愿意的,而是只得如此。
1966年8月9日,已故李光耀以总理身分,在独立的新加坡共和国庆祝第一个国庆时,就是这么说的,“We used to celebratethe 3rd of June”,以及“and then it had to be the 9th of August, and the 9th of August it is, not because we wished it to be but because it was”。话说得如此直白。
(尽管脱离马来西亚到底是被人扫地出门还是主动运作的结果,至今仍有不同的揣测和传奇。不过,从垂泪到“不是我们愿意的”,其内在逻辑总是一致的。)
总说一句,6月3日没那么许多麻烦。它出现当天,肯定不伴随着凄风苦雨,而是在政府大厦前受到了众人的祝福。
在战后婴儿潮前后诞生的这些人,从那一天走下来,走呀走的,被人贴上各种标签地走过了那么些年,无人多加理会地又走过了那么些年;走呀走的,慢慢一点一点变老,忽然先后都有了尊称。先一批,被称为建国一代;当时还是少年或孩童的一批,被称为立国一代。
无论“建国”“立国”,如今俱已白头,也许眼花,也许耳背。而他们身上都有故事,也许亲历,也许耳闻目睹。
他们若开口,第一句话,估计多半将会是这样的:
“那些年,我们一起反殖......”,建国说。
至于立国,其中早熟的,有不少当时也许已经跟在了父亲母亲、叔伯婶姨、大哥哥大姐姐们的身后,屁颠屁颠地跑,口里一边叫着:
Merde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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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英殖民当局重新回来
二战期间,英军弃守,马来半岛和新加坡先后在1941年12月8日和1942年2月16日被日军占领。1945年8月15日,三年八个月或三年六个月后,日本昭和天皇接受《波茨坦公告》,颁布《大东亚战争终结之诏书》。于是,英国重新返回。
以盟军名堂回返的英军,虽然于1945年9月12日(即日军投降将近一个月后)方才抵达,根据资料,却显示其去也仓皇,来也匆匆。英军1945年8月中旬在仰光刚敲定反攻计划,不料日本突然宣布投降,打乱了英国的作战计划,以及败战不久即开始为重返殖民地策划的,后续准备推行的系列政治改革与制宪议程。
另一方面,当时以莱特为总书记的马来亚共产党中央迅速在日本投降的十天后(1945年8月25日)发表声明,提出满纸善意的八大主张:
一、拥护中苏美英民主国联盟,拥护新国际和平组织——联合国。
二、实行民主制度,通过全马各民族及各抗日党派的民主选举成立民意机关。
三、废除日本统治的一切机构及其一切法令、法律。
四、实现言论、出版、组织、集会、信仰的绝对自由。
五、振兴工商业,改善民生,加饷加薪,救济失业者和难民,实行8小时工作制。
六、推行民主教育,废除旧教育,用各民族语言发展民族文化。
七、平抑物价,审判贪官污吏和投机黑市分子。八、优待抗日士兵,救济死亡将士家属。
马共领导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不但是日据时期唯一能够实质抗衡日本侵略军的军事力量,也是战后在英军滞后抵达的“空窗”期间维持社会秩序的唯一政治势力。马共温和的姿态让英军如释重负,同时却也夺走了英军带着宪制改革计划重返,原本预期会有的光环。
(马共825声明)把我们的惊爆(thunder)(效果)偷走了。这一来,当我们揭开(此前暗中部署的宪制改革)进步政策(progressive policy)时,再也不具有能够引起惊喜的元素。这本来在政治上可以是极有价值的得分。
英军的内部通讯(如上),流露了这种不无懊恼的情绪。当然,也可能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日军投降,百姓在短暂的欢呼后,觉察日子不见改善。战事摧毁了多数基础设施,水电供应、电话服务,甚至影响进出口、攸关经济民生的港口装备也破败不堪。经济不振造成人浮于事,粮食短缺导致物价腾升,营养不良、疾病丛生,罪案与暴力泛滥。连英国那段时期的官方历史,也不得不承认:
(我们的)宣传人员对联军的“解放”和敌军的“侵占”做了鲜明对比,但两者之间的差异,被“解放”的人却不见得总能清楚区分。
英殖民当局在几乎没有正面抵抗的情况下,把马来亚(尤其是新加坡)拱手让给日本侵略军,早在百姓的心目中失去其尊严及可信赖度。战后百姓生活艰难,重返的外来者继续高高在上,掠夺本土资源、践踏在地尊严,加上战后亚非(特别是东南亚)掀起的反殖浪潮带来示范与冲击,唤醒了人民的政治觉悟,要求民族自主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
民生疾苦,缺水缺电。(网络图)
一首歌,从马来半岛唱到新加坡。唱出了人民的心声:
我爱我的马来亚
马来亚是我家乡
日本时期不自由
如今也苦难
谁知狗去猴子来
马来亚成苦海
兄弟们呀姐妹们
不能再等待
一个口号,响彻马来半岛和新加坡。喊出了人民的心愿: Merdeka!
选举,一个新生事物
另一方面,英国当局也对战后去殖民化的国际大环境与当地人民要求民族自主的诉求做出了调整和回应。出于维护保障帝国利益的需要,他们一方面继续玩弄分而治之的种族主义政策,把在经济与军事上具备特殊意义的新加坡从马来亚的其他部分切割开来,一方面也准备让步,逐步扩大新加坡与马来亚的政治自主性,以缓和当地人民的反殖情绪。
1946年4月,英国殖民当局宣布结束战后实施的军管,落实年初所发表《马来亚新宪制白皮书》(1946年1月24日)的方案,在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计划下解散海峡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槟城与马六甲划归马来亚联邦,新加坡单独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
后来,英殖民当局调整政策,发表《马来亚宪制蓝皮书》(1946年12月23日),在新方案下,马来亚联邦计划于1948年1月30日为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计划所取代。前者相对宽松与平等对待新来族群的公民权授予条件,以及削弱苏丹宗教事务以外其他权力的方案,引起马来族的强烈反对,并因此催生了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即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UMNO)在1946年5月11日的成立;为了拉拢封建势力和安抚极端种族情绪(英殖民当局惯用的分而治之手段),以后者取代前者,恢复了马来统治者的象征与地位,授予新来族群公民权的条件也重新收紧。
至于作为直辖殖民地的新加坡,以总督为行政首长,总督辖下分设行政局与立法局。1947年7月18日,立法局选举法规(The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 Ordinance)出台,首次引进公共部门选举的概念,并于1948年3月20日举行立法局的选举。
1948年立法局成员(档案图)
当时立法局共有22个议席。13个由殖民当局委派,3个属于配额席位(新加坡商会、中华总商会和印度商会各举荐1个),真正投入选举的只有6席。
马来亚民主同盟(Malayan Democratic Union),1945年12月21日在新加坡成立的第一个民主政党,宣布杯葛选举,抗议新宪法和立法局缺乏真正的民主,和人民争取统一的马来亚及人民享有平等政治权利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1947年8月25日为了该选举而成立的政党,是参选的唯一政党。
这个首次选举,共有15名候选人参加竞选。进步党派出6名候选人,3名当选;参加竞选的9名独立候选人,3名当选。
至于选民方面。当时新加坡人口约为940,000人,但立法局选举法规规定,有投票权的仅限占人口极小比例的英籍民(British Subjects),而且要先行注册才能投票。资料显示,当年注册选民有22,334个,真正投票的占63.2%,即投票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5%左右。
因此,基本的描述可以是:1948年,新加坡有了首次选举。
选举这桩新鲜事,还不是人民的事。
更何况,1948年6月24日,选举刚过三个月,风云竟骤然变色。面对日益激烈的民族自主诉求,英殖民当局宣布,新加坡进入紧急状态(A state of emergency)。斯时也,漫天皆白。马共顿成非法,聚会与结社严格受到限制,对社团与工会等的破门搜查、对反殖者的不经审判拘押与驱逐出境,成为常态。
马来亚民主同盟和人民宪章
杯葛新加坡首次选举的马来亚民主同盟,是由来自各个族群受英文教育的中产阶级高级知识分子发起,在新加坡成立的第一个民主政党。民盟发起人与各时期领导人,包括何亚廉、林建才、伍天旺、狄克鲁斯(Gerald de Cruz)、约翰•伊(John Eber)、郭鹤龄、余柱业等,其建党宣言,覆盖八大纲领:
一、实现英共和联邦内的马来亚的完全自治;
二、成立由民选代表所组成的马来亚立法议会;
三、年龄达21岁以上的马来亚公民,无论种族、性别、宗教、贫富,都有投票权;
四、完全的人身、言论、出版与集会自由;
五、进行教育改革,包括全面提供免费小学、中学和技能教育;
六、实施社会安全网计划,包括实现全马免费医疗服务;
七、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
八、实现全体人民就业的完全平等,摒弃种族歧视。
1946年底开始,马来亚民主同盟联合其他团体,成立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Pan-Malayan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PMCJA),1947年8月改称全马联合行动委员会(All 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AMCJA),开展系列活动,反对《马来亚宪制蓝皮书》下区隔新马、分裂族群的马来亚联合邦计划,包括发动抗议游行,在报章发表文章阐明诉求与主张。
1947年9月21日,行动委员会和马来人联合阵线即人民力量中心(Pusat Tenaga Rakyat, PUTERA)联合在花拉公园举行群众大会,出席大会的群众达两万人左右。在会上,以两个主办单位的名义发表了《人民宪章草案》(People’s Constitution Proposal);这是民盟成员郭鹤龄和约翰•伊联合起草,针对《马来亚宪制蓝皮书》提出的替代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一个统一的,包括新加坡在内的马来亚。
二、民选的政府与民选的议会。
三、向所有以马来亚为家园及效忠对象的人,发给同等权利的公民权。
四、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行动自由。公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保障,非经过正式法律程序不得受到侵害。
五、马来统治者享有真正的主权,向人民(通过民选议会)负责。
六、成立马来人的特定委员会,掌管马来族的风俗与宗教事务。
七、以马来语文为官方语文。
八、为提升马来族的政治、经济与教育,订立特殊条款。
九、成立种族委员会,防范杜绝任何种族或宗教相关的歧视性立法。
十、内政由民选的马来亚政府管辖,外交与国防由马来亚政府与英国政府共管。
《人民宪章草案》在当时的氛围与条件下,从马来亚的特殊国情出发,既坚持要自主、反殖民、反分裂的立场,也对照顾各族群感受有较周全的考虑,兼具包容性与可行性。尽管如此,英殖民当局丝毫不予理会。
人民宪章草案七十周年新版封面(网络图)
1947年10月20日,即《人民宪章草案》发表而英殖民当局置若罔闻的一个月后,两个草案发布组织和中华总商会联合发动,一场全马性的“罢市”(hartal)终于爆发。罢市获得几乎全体华商与印商的配合,全马当天成了“死市”,估计英殖民当局因此而蒙受的损失高达400万英镑。
罢市鲜明地展示了人民要统一、反分裂,捍卫民主与自由的坚强决心。“罢市”的震慑,虽未立竿见影,英殖民当局在1953年至1955年处理新马宪制改革时身段有所放软,却未必与此无关。
1948年6月新加坡进入紧急状态,马来亚民主同盟在预期将面临镇压的情况下也宣布自行解散。民盟这个从事宪制斗争的政治组织,即使在最高峰时,也只得数百名党员,英殖民当局始终不把它看在眼里,不考虑它提出的任何诉求。然而,它人数虽少,存在的时间虽短(约两年半),却能做到如其后期领导人余柱业所描述的“声音大,能量大”。
马来亚民主同盟在反对马来亚联合邦计划,争取民族自主的系列活动中,留下了亮丽的身影。
它的许多建设性理念,成为后起反殖运动的圭皋。
1945年12月,一个由讲英语者组成、称为马来亚民主同盟的政党在新加坡成立......它在争取逐步独立的计划中表现温和、有理与具责任感。
该党一些主要领导人——约翰•伊、林建才、何亚廉及林丰美,他们的功绩几被抹杀,是他们身负重担来唤醒我们的。
马绍尔,新加坡第一任首席部长,如此为他们叫屈。
它(马来亚民主同盟)的建党宣言成了后来(包括人民行动党)建党之蓝图,......
可以说,“没有马来亚民主同盟,就没有后来的人民行动党”。
林清祥,李光耀口中的“新加坡未来的总理”(事后当然没有成为事实),人民行动党的创党党员,则是这么说的。
1963年,新加坡和马来亚(马来亚联合邦)、沙巴、砂拉越合并组成马来西亚。然而,由于马来族优先等问题,新加坡两年后就离开了马来西亚。要是1947年《人民宪章草案》被采纳,这种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迟至2018年,在《人民宪章草案》发表七十周年之际,在国外,澳洲民权运动分子阿历思•沙尔蒙(Alex Salmon),仍然撰写纪念文章,表达了对宪章草案理念未能落实的惋惜。他对此的耿耿于怀,溢于纸面。
从紧急状态到林德宪制
1948年宣布紧急状态,要求民族自主的抗争受到了严厉镇压,与此同时,新加坡的宪制改革也基本呈现停滞状态。
1951年4月10日,立法局举行第二届选举。立法局除了议席从22个增至25个,其余维持原状不变。增加的3个是选举议席,即便如此,9个选举议席仍不及总议席的半数。第二届选举,依然是进步党的天下。这个由商人与专业人士组成,对民族自主诉求并不热衷的政党,派出9个候选人参选,赢得6席;劳工党,一群受英文教育工会领袖仿效英国工党于1948年3月23日成立的政党,参选7个席次,赢得2席;7个独立候选人参选,赢得1席。投票率52.1%,比上届的63.2%更低。
另一方面,紧急状态下出台的严苛条例,只能起一时噤声的效应,并不能完全压制因种族歧视与白人傲慢,生活艰难与不平等待遇,以及其他殖民压迫所引发的民愤。
进入1950年代,社会持续动荡。
1950年12月,争夺抚养权的“玛利亚事件”因处理不当演变成种族与宗教课题,引发连续三天的种族暴动(Maria Hertogh Riots)。1952年2月,新加坡军港5,000名工人罢工;同年9月和12月底,军港工潮接连发生,12月底的罢工规模扩大至1万人左右,并获得其他行业工人的支援。
玛丽亚事件主角:玛丽亚拉着回教妈妈阿米娜的手(档案图)
1953年11月,出于缓和民愤、纾解压力的维稳需要,英殖民当局成立以英国外交官林德(George Rendel)为主席的宪制委员会,通称为“林德委员会”(Rendel Commission),负责“对新加坡殖民地宪法以及总督与市议会关系等,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建议,以便进行必要的改革”。
1954年2月22日,委员会向总督提呈报告书,多数建议获得接受,1955年2月8日形成“林德宪法”(Rendel Constitution)生效执行。报告书的内容要点,包括:
一、立法局改组成32个席位的立法议会(Legislative Assembly),其中25席由选民投票任命,取消给予商会的配额议席;
二、当选的立法议会最大党或最大党联盟的领袖出任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即政府首长;
三、首席部长从当选议员中举荐6人,和3名政府委任官员组成等如内阁的9人部长委员会(Council of Ministers),取代原来的行政局;
四、议长人选,由立法议会根据总督从立法议会外物色的人选名单,投票选出;
五、中央政府(立法议会的首席部长与部长委员会)和市议会(City Council)分开运作;
六、采取选民自动注册制,放宽投票权的限制;
七、英国保留对内部安全、外交与国防的控制权,并对立法决策享有最终否决权。
尽管仍然是有限度的政治开放,新加坡到底还是有了一个民选议员以绝大优势超越官委议员的立法议会。林德宪制的改革,一定程度地带来了新的宪政氛围。新的民主政党随之纷纷成立。
1954年8月21日,劳工阵线(Labour Front)成立;一个由劳工党及从该党分裂出来的社会主义党(Socialist Party)所组成的联盟。
1954年11月21日,人民行动党(People's Action Party)成立;一个主要由受英文教育专业人士和受华文教育工会领袖组成的政党。
1955年2月11日,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成立;一个主要由受华文教育的中华总商会成员组成的政党。
马来亚联合邦的巫统和马华公会,也在新加坡成立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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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选举:1955年和1957年
1955年立法议会选举。
这是根据林德宪法改组原立法局后举办的首次选举。1955年2月28日提名,1955年4月2日投票(跨期33天)。79名候选人(6个参选政党派出69名候选人,其他10名为独立候选人),参与立法议会25个选举议席的竞选。热烈的参选,一改此前立法局选举的冷清。
1955年新立法议会的组成(网络图)
进步党派出22名候选人,赢得4席;民主党派出20名候选人,赢得2席;劳工阵线派出17名候选人,赢得10席(包括马绍尔、林有福、周瑞麒等);巫统马华联盟(Alliance)派出5名候选人,赢得3席;人民行动党派出4名候选人,赢得3席(李光耀、林清祥、吴秋泉当选,蒂凡那以366票的微差落选);劳工党派出1名候选人,落选。当选的3名独立候选人中,伊布拉欣(Ahmad Ibrahim)其实也是人民行动党的党员。
林德宪法的选民自动注册制改变了选民结构,导致选情发生较向民意靠拢的变化。选举的结果,彻底出乎英殖民当局和进步党停留在以往立法局选举经验的意料。当局原本预期进步党将取得胜选,党魁陈才清将出任首席部长;进步党排出最大的候选人阵容,也反映了其选前误判形势的踌躇满志,才有选后满满信心的落空。
马绍尔领导的劳工阵线赢得10席,和赢得3席的巫统马华联盟组成联合政府,马绍尔出任首席部长。“我对进入议会没什么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通过演一出马绍尔对抗巨人的戏来)唤醒人民”,马绍尔事后这样回顾,“我们从来不曾料想过会上台执政,只以为也许能赢得那么两三席吧”。可见,对劳工阵线和马绍尔来说,这其实也是个出乎意料的胜利。
马绍尔以下的胜选感言,流露出他内心的惊喜和对选民由衷的感恩:
他们挑选了本地一个最小族群的成员,证明新加坡可以摆脱族群(意识)工作、思想与行动。人民挑选了一个政治上的陌生人,却看不上新加坡历史最悠久政党的创党主席,证明新加坡拥有能被理想打动的灵魂。
马绍尔在首席部长任上只待了短短的一年多。他胜选当晚对记者的发言,多年后重温,却仍然那么值得玩味(拿它和当下的某些言论对照,越发叫人浮想联翩)。
紧急状态后那段时间,许多工会被封,黄色工会毫无作为,私会党乘虚横行甚至和厂商老板勾结,工人日子过得憋屈,大多把希望寄托在后来逐渐有所复苏的工运与反殖活动。
1954年5月,接续发生了两件大事,把华校和英校的青年学生牵引在一起,扩展了反殖阵营的学运板块。
新加坡华校中学生反对英殖民当局于当年4月份颁布的征兵令(National Service Conscription)。5月13日,8名学生代表到总督府提交请愿书,其他同学到总督府附近和平集会等候代表报告请愿情况,不料遭受持盾牌的警察警棍殴打,暴力驱逐。48个学生以妨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罪被逮捕,其中7名被告最后被起诉,判监3个月。
在新加坡的马来亚大学学生组织社会主义俱乐部,因机关刊物《华惹》(Fajar)刊登批评组建东南亚条约组织(Southeast Asia Treaty Organization, SEATO)的文章《亚洲的挑衅》(Aggression in Asia),编委会成员于5月28日被英殖民当局逮捕,随后更以煽动叛乱罪起诉8名编委。在辩护律师强有力的辩护下,学生抗辩成功获得当庭释放。该诉讼案当时普遍被视为亚洲去殖民化的一个里程碑。
两起诉讼,都由女皇律师毕里特(D N Pritt)担任辩护律师,协助辩护的都是李光耀,当时新创人民行动党的秘书长。
这样的社会氛围体现到选票上,在1955年立法议会选举中,反殖色彩比较鲜明,政纲标榜社会主义的政党,都获得较大支持。劳工阵线成为立法议会最大党以外,人民行动党候选人以四分三(或者五分四,若计入伊布拉欣)的漂亮身段进入立法议会,是另一个例证。
1955年立法议会选举,人民行动党只是象征性地参加竞选(也许是为了暴露林德宪制的局限,也许是草创初期缺乏足够人选)。两年后,1957年的市议会选举,该党才首次正面展示了结合工运、学运奠定群众基础的实力,为两年后立法议会的压倒性胜选做了预演。
1957年,市议会举行改制后的首次选举。
市议会议席从18个增至32个,并取消原来9个官委议席,全部议席投入选举。1957年11月18日提名,1957年12月21日投票(跨期33天)。81名候选人参与竞逐市议会32个议席。
选前,人民行动党基于针对自由社会党(原进步党与民主党合并组成的政党),和劳工阵线与巫统达成的不分散选票协议(也有为了不“吓坏”中央执政的劳工阵线和林有福这么一说),只派出14名候选人,结果13人当选,成为市议会的最大党,与赢得2席的巫统联盟组成地方政府,王永元(人民行动党财政)出任市长。劳工阵线派出16名候选人,赢得4席;原来在市议会占据优势的自由社会党竞选所有32个议席,赢得7席;工人党(马绍尔退出劳工阵线后成立的新党)派出5个候选人,赢得4席。另外,胜选的还有2个独立候选人。
王永元出任市长后,大刀阔斧剔除陋习、改革施政,闹出不少让英殖民当局与旧官僚瞠目结舌,平头百姓拍手称快的动静。(自由社会党梁苏夫人不禁叹息:“愿主保佑我们新加坡这个城市。”《海峡时报》署名豆干的读者投书:“市议会选举结果显示,头家的日子过去了,豆芽的日子来临了。”)
新市长展示的新风范和采取的新举措,包括:一宣誓上任,就在议会投票通过,把造价$15,000,嵌满皇家盾徽,象征殖民地宗主国威仪的市长权杖移走;开放市议会,在市政厅外立起大喇叭,向市民公开市议会开会,讨论如何改善民生的议事过程;拒绝接受给予市长的特殊待遇与特权,不要市长官邸住在自己家里,不要市长座车驾自己的汽车;带领原来高高在上的公务员除下西装领带,卷起衣袖拿起扫帚,走出市政厅外去清扫街道。这类“奇行”,也许带着某种“作秀”的成分(或嫌疑),但确有一新耳目的效应。
何况,耸动听闻的奇行异举后面,不乏结结实实的政绩:上任半年内,建了300多支站立式水龙头,600柱街灯,200处候车棚,7家诊疗所,3个托儿所,20所游乐场;降低家庭用电收费率,降低小贩、三轮车夫、德士司机的执照费,等等。在当时,这一些都是切合民生所需,贴身为民解困的德政。
1958年王永元市长展开反随地吐痰运动,在维多利亚纪念堂召集全新小贩,向他们宣传运动意义,并号召他们配合推动。Source:The Straits Times@Singapore Press Holdings Lrd. 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王永元就职当时,如此宣告:
我们生活在革命的亚洲。我们,新加坡人民,是亚洲革命的一部分。
我们不因袭英国市长的旧传统。我们不要过和老百姓不一样的生活,不要穿和老百姓不一样的衣服。
我们不要殖民主义的枷锁,不要看到市政厅里的民意代表们穿戴独裁专制的披风。
壮哉斯言。
市长权杖,经由市议会投票表决,被移开收起来了。
大扫帚,代之而起,一时间仿佛成了市长的新“权杖”,在民间广为传颂。
大扫帚,寄托着民众对德政的期待,丰富了民众对民族自主诉求实现后美景的想象。
三次“默迪卡”谈判
1955年4月立法议会选举结果,劳工阵线联合巫统马华联盟组织政府,马绍尔出任首席部长。林德宪法下民选政府主权残缺,左右为难的处境,迅速显露。
5月12日,劳阵政府上台一个月,在警察强力镇压下,福利巴士工友罢工从劳资纠纷恶化成4死14伤的暴动,马绍尔顶住了来自殖民地当局叫他让英军介入的压力,背上软弱无能的骂名。
7月25日,劳阵政府甫上台三个月,马绍尔在和英殖民当局屡屡发生争执后,忽然向英殖民当局要求结束殖民主义,在立法议会提出“马上允许新加坡自治”的议案(议案辩论时一度出现“独立”的用词,后来修订为“自治”)。
相关要求的提出,有评论着眼于马绍尔率性而为的作风,认为是他的“自走炮”。实际上,民族自主不但是劳工阵线的竞选宣言之一,也是马绍尔同意出任劳阵主席,进而以党魁身分在选后成为首席部长的“催化剂”。
马绍尔对领导劳阵本来有所踌躇,进步党主席陈才清在该党常年大会上说“要求新加坡在10年内独立的,不是笨蛋就是罪犯”,一句话惹恼了他,使他决定参加劳工阵线并出任主席的职位。他如此回顾:
林有福在劳工党分裂后,要组建新的劳工党,让我替他起草章程。接着,他们要我加入,我不想,因为我对此人实在不敢恭维。
(一直到陈才清那句话)......那句话当真把我激怒了。我可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我也不是什么罪犯......于是,我就这样卷进去了。
马绍尔被“卷进去”了,于是新加坡有了这么一个首席部长,并在就职三个月后丢出上述议案。英殖民当局在反殖情绪日益高涨的局势下,不愿失去劳阵政府作为缓冲,同意新加坡在林德宪制实行一年后,组织代表团到伦敦谈判。接下来,才有了新加坡代表团赴伦敦的三次“默迪卡(独立)谈判”(Merdeka Talks)。
1956年4月23日,第一次谈判开始。
新加坡代表团要求在1957年4月以前实现“独立”,英国保留外交政策与外部防卫的控制权,但制定外交政策须征询新加坡的意见,新加坡也有权推翻英国的防卫计划。英国坚持由英方与新加坡方相等人数代表组成国防委员会,英国最高专员掌握最终投票权,拒绝马绍尔关于国防委员会主席由在地的马来亚人出任及撤销最终投票权的献议。双方在内部安全课题上僵持不下,谈判终于破裂。谈判无法取得成果,马绍尔信守代表团行前的承诺,在6月份宣布辞职,林有福接任首席部长。
1957年3月11日,第二次谈判开始。
针对上次谈判破裂的关键,此次谈判提出解决方案:成立安全委员会(security council),英国与新加坡各占3名代表,马来亚联合邦派驻持有最终投票权的1名代表。
除了内部安全安排仍待进一步讨论,第二次谈判中,马绍尔曾经反对的宪制条款,基本得到了新加坡方的接受。根据协议,新加坡取得自治邦地位,掌握贸易、商业与外交事务中文化相关事项的主权;设立51个席位的立法议会,全数属于民选议席;由土生的马来亚人出任元首(Yangdi-Pertuan Negara),取代英国派驻的总督;英国继续掌握外交与国防政策,其中涉及内部安全与外部防卫的事项,交由拟议中的安全委员会处理。
1959年新加坡举行大选,通过选举成立全面内部自治政府的障碍,初步清除,只待进一步对具体细节作最后的修订与调整。
1958年5月8日,第三次谈判开始。
为敲定新加坡实现全面内部自治细节的第三次谈判,围绕着协议第30条款(Clause30)的讨论,成为备受瞩目的热点。第30条款规定:“已知曾经牵涉颠覆活动的人,不得参加新宪法下举行的第一次大选。”
这个由殖民地大臣波宜德(Alan Lennox Boyd)出面提出(也许代言)的条款,在1957年4月10日即第二次谈判要签署协议的前一天忽然抛出。当时,新加坡代表团的反应是对这个“最后一分钟的惊讶”,表示“遗憾并知悉”(took note with regret)。第三次谈判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达成结论,结果是新宪法虽然未纳入该条款,相关禁令却通过“枢密令”(order-in-council)的形式植入,照样生效执行。
根据第三次谈判达成的协议,关于新加坡从殖民地转换成自治邦的新加坡邦法令(State of Singapore Act),1958年8月1日在大英国会(British Parliament)通过。
那些年我们一起反殖
经过三次“默迪卡”谈判,当1958年新加坡邦法令通过后,1959年在新宪法下举行立法议会选举,也就“水到渠成”。
新宪法下的立法议会大选,1959年4月25日提名,1959年5月30日投票(跨期35天)。共有194名候选人,参加竞逐51个议席。
其中,派出候选人的13个政党,分别是:人民行动党,派出51名候选人,赢得43个席位;人民联盟(林有福等脱离劳工阵线后成立的新党),39名候选人,赢得4个席位;自由社会党,32名,全部落选;巫统,8名,赢得3个席位;马华公会,5名,全部落选;人民党,4名,全部落选;公民党,5名,全部落选;劳工阵线,3名,全部落选;新加坡马来联盟,3名,全部落选;工人党,3名,全部落选;加东居民联合公会,2名,全部落选;泛马回教党,3名,全部落选;马来亚印度国大党,2名,全部落选。参加竞选的35名独立候选人,只有1名当选。
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获得压倒性胜利。该党竞选期间公开声明,除非与该党领导层有密切关系的政治犯获得释放,否则胜选也不组织政府,同时承诺将向内部安全委员会争取分批释放所有政治犯。
1959年6月4日,林清祥、方水双、兀哈尔、蒂凡那、詹姆斯•布都遮里、曾超卓、陈从今、陈世鉴八名政治拘留者步出樟宜监狱,受到大批群众夹道欢呼,有人甚至横挂“欢迎民族英雄林清祥获得自由”的大布条,场面犹如早一天欢呼“建国”的延续、移植或重现。
1959年5月30日大选行动党获胜执政,8名与行动党中央有关系的政治犯(左起方水双、兀哈尔、曾超卓、林清祥、陈从令和蒂凡那)步出樟宜监狱,另两名不在镜头里的是詹姆斯普都遮里和陈世鉴。Courtesy of 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新加坡赴伦敦从事“默迪卡”谈判的代表团,第一次谈判时,团员有马绍尔(领队),林有福,李光耀,林清祥等,谈判以破裂告终。第二次谈判,林有福(领队),李光耀仍在,马绍尔和林清祥缺席,第一次谈判的重重障碍大半不复存在;马绍尔在第一次谈判破裂后,辞职从首席部长位上退下(预期的挽留没有发生,劳工阵线弃之唯恐不及),林清祥1956年10月26日被不经审判逮捕下狱(以诬陷他煽动群众“Pah Mata”的虚构罪名)。第三次谈判,林有福(依旧领队),李光耀依旧在,第二次缺席的人依旧缺席,谈判敲定的协议中,包括设立内部安全委员会的方案,第30条款也在一番唬弄后被暗度陈仓。
这其中,是否存在着为了谈判顺利而刻意排除特定对象的密谋?在英殖民当局当时机密文件逐渐解密的当下,“阴谋论”者似乎逐渐摆脱了只能瞎子摸象、空口无凭的困境。叱诧风云者纵横捭阖的雄姿,也许将越来越清晰地呈现。
不管怎么说,回顾1959年6月3日,60年前反殖初步成果实现的那一天,政府大厦广场的激动笑脸一张张渐次回来,6月4日为民选政府迎接英雄归来的夹道欢呼一声声渐次回来。
为庆祝新加坡自治,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于1959年2月1日开始在旧加冷机场举行自治博览会。Courtesy of 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自日本投降、英殖民当局重返以降,那些年来,从马来亚民主同盟,到泛马(或全马)联合行动委员会与人民力量中心的各个组织(含紧急状态下“被非法”的马来亚共产党),到劳工阵线、人民行动党、人民党、工人党等陆续站出来的政党,到各个职工会和学生组织,到上面提及或未提及的有名有姓的个人和无从提及的当年在广场上欢笑与夹道欢呼的诸多个人,1959年6月3日的“国庆”,这朵反殖初步胜利的鲜花,都有他们以血泪和汗水,青春甚至生命浇灌的一份。
师出有名,各方来援。这些组织、这些个人,持不同的意见,从不同的方面,各自一步一个脚印地,集体踏出了走向反殖并初尝胜利欣喜的大路。
“那些年,我们一起反殖......”重点在两个字:“一起”。是写照,也是心声。
套用阿历思•沙尔蒙纪念《人民宪章草案》发表七十周年的句式,也许可以说,要是不发生1959年以后导致人民行动党分裂的那些事,要是没有那一拨拨“冷藏行动”们把众声喧哗变调为众口同声,国庆从6月3日,变成9月16日,接着提前到8月31日,然后又变成8月9日,“这种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为本刊编委
参考资料
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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